什么都欢喜,却寻不到爱为何物。

读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

        从M记出来,推门的一刹那,涌入的热气让我微微晕了一下。往东走回家,一路上吹来的持续的风多少带走了刚刚渗出的汗水。视线越过繁茂的树顶,蓦地发现天空蓝得不像样子,深邃仿佛被掏空了一般,因为长时间待在家里的缘故,眼睛被这太纯粹的蓝色刺得有些痛。

        前天,下了很大的决心,打开了微信上前女友的聊天框。不多,就几句,给她寄了点儿东西,问她推荐了两本读过的小说。青山七惠的《我的男友》,和马尔克斯的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前者还在快递的路上,于是周末的两天,在找不到正版电子书的情况下,下了本txt,读完了后者。

        阅读一开始是艰难的,一是过长的书荒时间让我失去了原本对文字的耐性,二是晦涩冗长的上世纪文风稍稍需要时间适应。但这只是一开始,很快我便接受了这一切,直到最后一个句号。前女友极爱读书,她说这两本有着不同的风格,可以试着读读看。大概这也是我拼命耐心读完的理由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吃过晚饭回来,我才第一次打开百度百科去了解它的来历、背景和细节。它深深的震撼着我,以至于就算看到了“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”这一美誉时也丝毫不觉得意外。两天里,我没有一次试着去揣测随后的章节中可能出现的情节,只是耐心地逐字逐句的看过去,甚至连每个冗长的人物名字我也都试着去记住。或许是自己也正在失意的状态里,对主角阿里萨便格外的同情起来,然而文过一半,却开始逐渐羡慕甚至敬佩起他来。就像介绍中说的那样,“这部小说包罗万象地描绘了各种各样的爱情,忠贞的、淫荡的、花心的、转瞬即逝的和生死相依的”,阿里萨在五十多年的人生中经历了几乎所有的可能,或绝望、或新生、或迷茫、或悲怆,然而当几十年后,他与他一直守候的费尔米娜,消融了隔阂,开始沿河的船上旅行时,那自我放逐但永远不分离的爱情让我倚在床边,迟迟缓不过来,终于长出一口气为之动容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无法掩盖这本小说为我带来的震撼,不仅是故事的真实与情感的绵延,更是让我越来越坚定一些信念。或许在读到某处时我有看到自己的影子,但我也知道那其实是人类的共性,而不同之处在于能否贯彻下去。究竟爱情是什么,执着,依赖,冲动还是占有?十四岁时我隐隐约约知道了什么叫喜欢,十七岁时开始意识到爱和喜欢应该是不同的,念大学后我开始渴望这些,但却又焦虑与惶恐,喜欢了要怎样,爱了又要怎样。

        24,是我蛮喜欢的一个数字,也是我今年的岁数。从过去就一直在想,到底何时的爱情才算得上是爱情,而不会再被看做是一时冲动。后来,觉得在思考这问题的时候,想得到的便已然都是爱情了。正如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里弗洛伦蒂诺·阿里萨第一次遇见费尔米娜一样,年少是爱情,到五十一年后仍旧是爱情,没有哪时的爱情应该被忽视,只是太多时候总觉得自己仍太年轻,承不起这两个字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一直坚信爱情,也认真的想过有哪些事情是靠爱克服不了的。然后,最终能想到的也只是,不爱。而这,大概也就是如今的我,不同于阿里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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